《快递暂行条例》征意见:张三李四等假名将无法寄件
站长之家(Chinaz.com) 7 月 25 日消息 昨天,国务院法制办布《快递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通知。其中,意见稿针对实名寄件作出了有关规定,类似“张三李四”等假名将无法寄件。 《快递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第二十一条指出:
也就是说,如果寄件人没有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,快递员就不可以揽件。意见稿指出,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,或者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收寄,将根据情况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承担赔偿责任。 此外,若快递企业出售、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;或未立即对信息泄露采取补救措施等行为的,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。 (编辑:天津站长网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